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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零供关系思路与途径 _ 工业工程网 [复制链接]

青青 2010-10-3 01:03:59
零售商要树立与供应商共存共赢观念一个有责任的企业,一个有作为的企业家要具有长远发展目光和合法经营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做大做强,才能培育出自己的声誉与品牌。在与供应商的关系上,零售商要真正树立“共存共赢‘的观念。供应商是零售企业扩大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伙伴,双方的合作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世界上最有价值的零售企业都非常注重这一点。沃尔玛视供应商为合作伙伴,与供应商共同发展,现与近2万家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目前我国一些零售企业开始引进供应链管理体系。供应链体系既是现代化的物流技术体系和经营管理体系,也是一种理念、意识的革新。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生产商、原料提供商、分销商、物流配送公司等,都必须互相配合,才能保证供应链的高效运作。供应链管理的目的和价值是多方面的:通过供应链实现商品转移,完成物流与商流的统一,最终实现商品价值;通过产供销各方互动获得市场和消费信息,有针对性地扩大生产和销售;通过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和高效运转,减少库存、损耗等成本支出,提高利润率;将上游与下游、生产和销售诸环节上的各种利益主体**在一起,建立稳固的工商合作、商商合作,改善企业经营的大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如果零售商能够用这种基于供应链管理的新视角来看待与供应商的关系并付诸实践,将为化解零供矛盾提供上佳的思路与方案。
  供应商应强化风险意识克服投机心理
  作为零供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供应商这些年往往成为零供矛盾冲突中的受害者。产能过剩、大多数商品供过于求的严峻现实迫使供应商在与零售商的业务往来中处于被动地位。一些供应商饥不择食,慌不择路,千方百计想挤进大卖场、大超市,投机意识强而风险意识欠缺,在与不正当、不合法经营的零售企业合作中免不了上当受骗。因此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克服投机心理而以平和、理性的心态面对市场竞争,是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内功。
  相对于大的零售企业,供应商力量分散弱小。在广州家谊、普尔斯马特及类似事件中,供应商有了“靠组织自救‘的意识和行动,但总体力量不强、影响太小,而全国性或地区性有权威、有号召力的供应商协会仍未组织起来。这方面韩国供应商组织对我国颇有启发意义。与我国市场上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谈判,上千家零散的供应商单兵作战的情形不同,韩国的规则是零售商谈判要面对供应商协会或联盟。即使是沃尔玛和{词语被屏蔽}也“得罪不起‘有组织的韩国供应商。一些专家分析最近这两大零售巨头相继退出韩国市场,就与韩国供应商势力强大,且与本国的零售商关系稳定密切有直接关系。
a512200431 2019-5-18 10:29:43 来自手机
我十目一行也还是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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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zi_NfQnprTZ 2019-6-1 13:18:50
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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