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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延长产假成为画饼一张 [复制链接]

swimsuit 2022-4-27 12:43:33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不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不仅产假延长,条例名称也根据《劳动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将原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名称改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纳入条例。可以相信,新条例出台实施,对更好保护女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等等,都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国家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的重要体现。
然而令人不无担忧的是,用工单位怎么想,执行当中会不会被打折扣,甚至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画饼”?
这种担忧绝非杞人忧天。想起叫喊了若干年的高温津贴,政策规定里说“可以有”,但用人单位说“这个真没有”,而劳动监察部门搞不清楚“究竟有还是没有”。又比如博弈了好长时间的加班费,尽管不食人间烟火的专家学者信誓旦旦说可以讨要、甚至诉讼,但在饭碗与加班费的权衡中,迫于生计的劳动者还是选择了沉默。如此久之,终于令高温津贴、加班费陷入一个诡异的悖论。结果诸多“好事”不过体现在了嘴上、纸上,劳动者敢怒不敢言。用工单位却乐得渔翁得利———反正不发,既没人查,也没人敢要。
回到“延长产假”之类。延长当然好。问题是好事能否办好。国家层面竭力倡导自然没有问题,怕就怕用工单位变成“歪嘴和尚”。令人纠结也不无吊诡的是,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一些单位本就形同虚设,诸多女职工90天的产假享受不到不用说,为了生存,常常得无所“禁忌”地工作。而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不仅延长了产假,更多了“禁忌”,这对用工单位而言,除了增添一些“不利”因素外,对于其违反条例的“成本”,并没有很大的“增添。”也就是说,不执行也没有多大风险,不过是些限期改正、罚款之类。如此,用工单位就能立马“乖乖”吗?
可见,延长产假、改变名称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女职工享受得到。假若失衡的劳资关系仍旧“外甥打灯笼”,“延长产假”就难免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画饼”。
这,才是需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并尽力防止的问题。好在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如何加大对用工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处罚,应是“征求”的要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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